2009年1月24日星期六

祝大家新年快乐






鼠去牛来辞旧岁,衷心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009年1月19日星期一

戏正上演

瓜拉登嘉楼补选计票结果,回教党候选人华希恩都以2631张多数票,击败国阵候选人和另一个独立人士。

不过引人注目的不是回教党的胜利,而是一般认为在补选中被视为“造王者”的华裔选民,并不如预期般吹起反风,反而有回流国阵的现象。

在唐人坡,以华人选票为主的票箱开出后,国阵赢得457多数票,相较308大选,多数票仍多出61张,显现华人票仍在马华这一边。

传统上瓜登华裔选民都支持国阵,但308大选的结果显示,华裔选民出现自行分配选票的情况,即国议席投给反对党,州议席则投给国阵。

一般了解,瓜登选民可被分为中产阶级选民与草根选民。两种选民在补选中的考量与课题轻重不同。一般中产阶级选民较重视州政府的施政方针以及地方基建设备为优,因此会把选票投给国阵,而草根选民则对民生问题的改革抱着很大的期望。

对于华裔选民回流的现象,行动党归咎外地选民没有回来投票,导致这次补选的投票率显得偏低。

一般认为,华裔选民投票率之所以偏低,主要因素是因为接近农历新年,许多身在外地的华裔选民无法回乡投票。行动党认为外地选民是在野党的铁票支持者。

而留在瓜登的草根选民,他们即抗拒投给国阵,但是又不想投给回教党,同时也对行动党反对回教党神谕刑法却又在补选中支持回教党的态度感到迷惑。因此干脆选择一个安全的做法,不出来投票。

可以预见,这场补选的结果,不但壮大了回教党的士气和野心,也增加了她在民联和公正、行动两党谈判的筹码。

紧接下来,行动党和回教党之间的矛盾会否加深?回教党会否因为得不到华人票而走回保守路线?国阵连失两城民心渐离渐远要如何翻身?

戏还在上演。

2009年1月15日星期四

天平月亮势均力敌

瓜登补选战况深受瞩目,天平与月亮双方势均力敌,民间华人选票或掀反风,可能出现15%的转移影响补选的成绩。

传统上瓜登华裔选民都支持国阵,但308大选的结果显示,华裔选民出现自行分配选票的情况,即国议席投给反对党,州议席则投给国阵。

瓜登选民可被分为中产阶级选民与草根选民。两种选民在补选中的考量与课题轻重不同。一般中产阶级选民较重视州政府的施政方针以及地方基建设备为优,而草根选民则抱着对国内局势变革的期望。

也就是说,中产阶级选民看重地方上的发展,草根选民则着眼于国内课题。

草根选民愿意投票给回教党,被指与大选后百物涨价和反对党撩起憎恨巫统的情绪有关。

从历史来看,瓜登国席于1986年是国阵的议席,1990年由回教党夺得,国阵于1995年取回,1999年又落在回教党手中,惟2004年及2008年国阵又夺回。

国阵在瓜登的马来票支持率,从308大选至今都没有很大的改变。谣传巫统内部两派斗争出现扯后腿现象的机率相信已减至最低。

国阵候选人旺阿末法立身上拥有浓厚的阿都拉嫡系色彩,与前任州务大臣依德里斯关系密切,与现任大臣阿末赛益分属敌对阵营。

阿末赛益派系则被视为“亲纳吉派”,在副首相纳吉将于今年3月登上首相宝座之际,为了维护巫统党魁的崇高形象以及辉煌政途,其支持者断然不会绊倒被前首相敦马形容为首相亲信的候选人旺阿末法立。

然而在回教党方面,保守派与开明派激烈的角力也不遑多让,最后是由保守派的阿都瓦希脱颖而出。虽然党主席哈迪阿旺解释瓦希的出线是“上苍的旨意”,但仍暗流汹涌。

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最近表态支持回教刑事法,相信与回教党因内部斗争选情告急,为了争取基本盘回稳的权宜之计。

在17日的补选,如果一如预测马来选票是由国阵候选人和回教党候选人各领半壁江山,成败关键则在华人选票。回教党在今年大选,全国吹反风下获得华人票情况可能重演。

坊间传闻,被视为补选“温度表”的赌局卜基,已经从一开始的国阵让票1千张,突然扭转为回教党让票800张,甚至1千张左右。

在这一方面,登州马华可说是忧心忡忡,再加上反对回教法又为回教党助选的行动党,成功地高调挑起草根选民憎恨巫统的情绪,据民间分析,目前局势已演变至60对40。

长久以来,登州马华以柔性策略处理政务,每年为登州华社带来了不少的大蛋糕,奈何却不是草根选民的着眼处。

但政治现实是,不论国阵候选人是胜或败,登州马华都必须确保来自华人票箱的选票漂亮胜出。

登州马华是否能起死回生,17日自当揭晓。

2009年1月10日星期六

见人讲人话,见鬼讲鬼话

一套断肢法,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是对狂热支持者说的。

当被问及何时在执政的州属落实断肢法,月亮先生的托词一贯是,由于牵涉到修宪问题,因此暂时无法推行。

他们会促请支持者忍耐,一旦执政中央,落实断肢法就是首要任务。

为了安抚非回教徒,月亮先生又有另一套说法。

月亮崇拜者符芳桥先生常说,实行回教刑事法,首要条件是修宪。事实上,月亮很难在大选中赢得三分二国会议席,所以回教断肢法很难落实。言下之意,大家可以安心睡觉。

符先生也代表1万名非回教徒支持者俱乐部成员,接受断肢法的推行,条件是不影响非回教徒。

这种“一国两制”的模式,顺得哥来又不失嫂意;既可满足狂热支持者的意愿,也消洱了非穆斯林的忧虑,对月亮先生来说是最好的方法。但依我来看,却不是最好的做法;露底是迟早。

“一国两制”式的运作,其情况就好像两条小溪,彼此并不融合,但却奔流向同一条河。

表面上,非回教徒享有独立的政体,回教徒则受约于断肢法,各有依附,互不侵犯;但问题是,当两股水源一旦汇集重叠在河流,我们又以何种律法作为判决的依归?

关于这一点,马华关丹区会主席郑连科举例,在回教刑事法下,一旦发生强奸案,需有4名证人作证,如果目击者不是非回教徒,那么这宗强奸案就不了了之。

除此之外,强奸案嫌犯可以选择在回教刑事法或其他法律下受审。在上述条文下,嫌犯就有很好的机会逃脱被制裁的命运。

写到这里,我们姑且放下回教刑事法对非回教徒有无影响不说,听听穆斯林社会对回教刑事法的实施会不会出现迥异的看法?

请符先生看以下回教党于1993年在吉兰丹州议会通过回教刑事法时,伊斯兰姐妹组织寄给当时的首相敦马哈迪的一封信。

内容有这样的一段:“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元的社会里…在我们的社会中建立起包容、尊重他人以及穆斯林女性解放的文化。…实行穆斯林刑事法对女性以及整个社会所产生的冲击在其它穆斯林国家已具先例。无论出发点是如何的好,在实际执行伊斯兰教律时,总难免出现问题和偏差。”

实施回教刑事法的先决条件是成立名副其实的回教国,把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社会改变成回教国,对非回教徒有没有影响,这道理浅白,小孩也明白。

但是,还有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就是,即便断肢法不会影响非回教徒,难道我们就应该接受?

依据符先生的逻辑思维,如果断肢法只是对回教徒实施,而没有影响到非回教徒,那么就不会反对断肢法的实施;反过来说,如果断肢法影响到非回教徒,符先生就会仗义执言?

记得马华妇女组主席周美芬曾说,断肢法课题是一个“事关国体、宪政、社会形态、人民切身生活的重大议题”。作为多元种族、多元宗教社会里的一份子,我想应该是时候改变我们长久以来漠不关心和自私的心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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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商报东版专栏“磨墨耕耘”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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