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些大人,也曾当过学生,有多少人能够说,不曾被老师罚过站?一些品学兼优的学生,相信也曾被老师罚过站。由此可见,罚站是老师们普遍运用的一种处罚方式。
随着时代的进步,最近两名富有“创意”的女讲师,不但把罚站“先进化”,强硬地指示18名来自登州的女学院生,半裸罚站4个小时,同时还对她们进行无端的漫骂。
罚站就罚站,为什么还要半裸而罚呢?原来据有关学院人事服務主任鲁比雅说,事件并没有外界想象般严重,这些美容护理科的学生,有时候为了实践课程的理论,会在实习时脱衣服上课,是一件平常不过的事情。
她还补充,当天处罚学生的两名教员是女讲师,加上该间课室的镜子是墨镜,外人无法看到课室内的情况。
瞧!学院高层出来讲话果然不一样,一般人绞尽脑汁,想之不通的道理,经她轻描淡写,几句话就把事情给说清楚。
但是小弟不明白的是,这种变相处罚与教育应该是两码子事吧!脱衣服即然是上课须要,我无话可说;然而罚站有必要脱衣服吗?双方是同性不妨半裸处罚?外人无法看到就没问题?
总觉得这种教育方式涉嫌变相处罚,是典型的以罚代教。半裸处罚学生肯定是羞辱,也是虐待,是属于伤害自尊心的一种。这种处罚,既不能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且会造成学生面对人事时,有样学样随意伤害他人的自尊心。
有一天,母亲与女儿玩游戏。母亲说:“我们来玩角色交换的游戏,就是换你当妈妈,我來当小孩。”女儿乐的拍手边说好,然后面色一沉,手一指说:“脱掉衣服去罚站!”
好奇怪的吹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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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如果是有诚意的吹哨人的前提是言语诚信。也就是人格陈词的可靠。
也就是如果是吹哨者他同时也是施惠者,这为了让受贿的对象行为得以被法律惩罚,首先必须的是自首。
自首的意义就是认清自己所有的错误 ,进而巩固自己愿意承担自己错误部分来让自己佐证的供词及证据更牢固。
这点是很重要,如果同时也犯罪,因为这是吹哨者最根本成...
5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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