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4日星期三

处罚学生靠半裸

我们这些大人,也曾当过学生,有多少人能够说,不曾被老师罚过站?一些品学兼优的学生,相信也曾被老师罚过站。由此可见,罚站是老师们普遍运用的一种处罚方式。

随着时代的进步,最近两名富有“创意”的女讲师,不但把罚站“先进化”,强硬地指示18名来自登州的女学院生,半裸罚站4个小时,同时还对她们进行无端的漫骂。

罚站就罚站,为什么还要半裸而罚呢?原来据有关学院人事服務主任鲁比雅说,事件并没有外界想象般严重,这些美容护理科的学生,有时候为了实践课程的理论,会在实习时脱衣服上课,是一件平常不过的事情。

她还补充,当天处罚学生的两名教员是女讲师,加上该间课室的镜子是墨镜,外人无法看到课室内的情况。

瞧!学院高层出来讲话果然不一样,一般人绞尽脑汁,想之不通的道理,经她轻描淡写,几句话就把事情给说清楚。

但是小弟不明白的是,这种变相处罚与教育应该是两码子事吧!脱衣服即然是上课须要,我无话可说;然而罚站有必要脱衣服吗?双方是同性不妨半裸处罚?外人无法看到就没问题?

总觉得这种教育方式涉嫌变相处罚,是典型的以罚代教。半裸处罚学生肯定是羞辱,也是虐待,是属于伤害自尊心的一种。这种处罚,既不能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且会造成学生面对人事时,有样学样随意伤害他人的自尊心。

有一天,母亲与女儿玩游戏。母亲说:“我们来玩角色交换的游戏,就是换你当妈妈,我來当小孩。”女儿乐的拍手边说好,然后面色一沉,手一指说:“脱掉衣服去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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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商报东版专栏“磨墨耕耘”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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